一、宗 旨:為提倡全民運動、本校運動風氣及培養對運動的喜好,並促進清華校友間之情感與身心健康,更發揚合作之運動精神,提升校友的團結及對母系的向心力,特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
三、承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體育室、校資處、校友總會
四、比賽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校本部
五、比賽日期:民國113年8月17日(六),08:00-16:00(比賽時間,視實際報名隊數而定)。
六、參賽資格:國立清華大學校友(含碩士、博士班)自行組隊報名(歡迎各地區校友會、班級、系級、社團校友、系隊校友或同好混編皆可組隊參賽)。
七、團體賽:各項競賽採用中華民國各單項協會最新審定出版之規則。(比賽分組,依據報名參賽隊數訂定比賽分組)。
1.籃球:分男、女生組,每隊最多18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2.排球:分男、女生組,每隊最多18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3.桌球:分男、女生組,每隊最多12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4.羽球:分男、女生組,每隊最多12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5.網球:分男、女生組,每隊最多12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6.七人制足球:男女不拘,每隊最多18人(含領隊、教練、隊長)。
八、雙打賽:民國58年(含)以前出生者(55歲以上),女生可與男生混合組隊參加男生組比賽。(比賽分組,依據報名參賽隊數訂定比賽分組)。
1.桌球雙打:分男、女生組。
2.羽球雙打:分男、女生組。
3.網球雙打:分男、女生組。
九、報名方式:
(一)採網路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即日起至113年8月7日(三) 23時59分止。
(二)報名網址:線上報名
(三)當日參賽者請攜帶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核對身分,主辦單位提供午餐及紀念品乙份,當日未到者恕不接受他人代領。
(四)獲勝隊伍將由大會頒發錦旗及獎品。
(五)報名或比賽規定之事,如有疑問請不要打電話至校友中心,請洽體育室
場地疑問,呂錦鳳小姐(03)571-5131 # 34677;email:chinfeng_lu@mx.nthu.edu.tw
賽制疑問,謝佩君老師(03)571-5131 # 34614;e-mail:hsiehpeichun@mx.nthu.edu.tw
(六)活動訊息將公佈於網頁,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個別通知,如有變動則以網頁最新公告之內容為準,請隨時注意校友中心網頁公告之訊息。
十、賽前練習:
(一)賽前練習以隊伍為單位採預約制,請洽體育室:呂錦鳳小姐(03)571-5131 # 34677;email:chinfeng_lu@mx.nthu.edu.tw
(二)賽前練習日期:113年8月3日(六)、4日(日)、10日(六)、11日(日)
(三)賽前練習時段:09:00-12:00、14:00-17:00
(四)預約練習日期:113年7月29日(一)至8月2日(五),08:00-17:00
(五)練習一律採預約制,不開放現場登記,完成報名後可以優先預約練習時間,每隊至多2次賽前練習時間(一次一小時為限),已登記練習之隊伍,不得逾時,以免影響下時段練習隊伍。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資料僅做為校務行政聯繫等用途,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校友權益。
(二)為考量安全,參賽者若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告知現場服務人員,請勿勉強參與。凡患心臟病、氣喘、糖尿病、高血壓、癌症、血友病、先天性癲癇症或其他突發性疾病患者,請勿參加本活動,若因隱瞞病情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主辦單位投保活動事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有關參加者之本身疾患引起病症或第三人之人身或財產損害時,應由參加者自行負擔,不得向活動單位(包括員工或協辦單位、贊助單位等與活動相關之單位人員)請求損害賠償。
(四)主辦單位有權於活動中進行拍攝或錄影,並免費授權活動單位就參加者之肖像、照片、錄影、動畫、錄音及任何人參與活動之相關敘述說明為合法目的之使用、展出或登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刊物,並亦知悉及同意相關拍攝及錄影之素材會由主辦單位發表於平面、網路、電視及其他媒體上,並同意所生之智慧財產權權由主辦單位所有。
(五)本活動如遇下雨或不可抗力事件或天災,主辦單位得視情節決定取消或擇期舉行,如有變動則以網頁最新公告之內容為準,請隨時注意網頁公告之訊息。
(六)請參賽隊伍,詳讀競賽規程,如有疑問請於技術會議提出或洽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