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有關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優秀人才2015年赴美國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美國芝加哥大學(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等3所大學修讀博士學位獎學金案,自即日起至本(103)年10月13日止,以學校為單位申請推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優秀人才赴國外頂尖大學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與各國外大學簽署之學術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本計畫案選送領域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為主,含其他屬人文社會範疇之相關系所(如醫務管理、科技管理等),各國外大學選送相關規定說明如附件1,請詳閱。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自2014年起學生申請資格擴及頂大聯盟學校畢業之校友(以畢業5年內者為優先),以申請修讀博士班為限,且不含已在5所海外合作學校博士班就讀中或休學或中輟者。
(二)符合上述資格之頂大聯盟學校畢業校友需由所畢業母校(限頂大學校)申請推薦,並依該校校內遴選辦法審查。
(三)請頂大聯盟各校之本計畫推動專責單位透過校友會或校友聯絡中心等相關管道加強校友宣傳。
(四)寫作樣本(writing sample)為申請時可能之必要文件:多數合作大學人文社會領域系所皆視寫作樣本(writing sample)為申請之重要文件,請聯盟各校提醒申請者,務必自行了解所欲申請之海外合作學校系所規定,並提前準備。
四、為使學校推薦作業更為審慎嚴謹,所有申請案請依據上開選送辦法、各校校內遴選辦法及本公文說明進行遴選(含領域篩選),並檢附校內審查之會議紀錄,各校校內遴選辦法及甄審紀錄須經相關校級程序通過。
五、本計畫案為頂大聯盟獎學金之甄選,獲頂大聯盟推薦者不代表國外選送合作學校最終錄取名單。獲推薦者仍須依國外大學入學申請相關規定,向國外大學提出申請。
六、申請學校及學生申請人應備妥之推薦申請文件項目詳「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優秀人才赴國外頂尖大學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規定,詳附件2。
七、本計畫案(含校內申請審查及聯盟申請審查)採線上系統申請及受理作業,系統網址為
http://140.119.108.209/topleague。各校仍需備文(以郵戳為憑)並檢附完整申請表、相關申請附件及資料彙整表各1份(其中配合系統產製之表件請參見附件3-1、3-2標示說明)向策略聯盟代表學校提出申請。
八、依據本聯盟與各國外合作學校簽定之備忘錄,國立中正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中原大學、元智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台北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等校不得申請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其餘聯盟學校不受限制,請各校依相關規定鼓勵優秀學生及畢業校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