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YE清華】創意短片徵選票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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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選辦法
- 投票時間:2016年6月1日(三) 00:00:00 ~ 2016年6月30日(四) 23:59:59
- 得獎者獲獎通知:2016年7月15日(五)以e-mail寄發
- 得獎人回覆確認:2016年7月15日(三)~ 2016年7月31日(日)間,回覆工作小組進行確認。
- 獎品寄出:於獲獎通知寄發時一併通知。
- 投票資格:限國立清華大學校友(註1)及在學學生
- 投票方式:每人至多可投2票,每部參賽作品限投1票,超出者則該參與人所投票數皆直接認定為廢票,且喪失參與本活動之贈獎及抽獎活動權利。
- 投票網址:http://goo.gl/forms/1tLKmeUzG85mg3Cb2
註1:校友資格認定(1)具有本校學位證書者、(2)自本校肄業者、(3)於本校完成研修課程之交換生、(4)於本校修習學分班之學員,達二十學分以上結業者。
獎項
| 新台幣5000元 | 2名 | 校友1名、在學學生1名 |
| 新台幣3000元 | 2名 | 校友1名、在學學生1名 |
| 新台幣1000元 | 10名 | 校友5名、在學學生5名 |
| 木質USB | 10名 | 校友5名、在學學生5名 |
| 熊貓靠枕 | 10名 | 校友5名、在學學生5名 |
**凡參與投票者皆贈送清華大學手機螢幕擦拭布一份
注意事項
- 參與本活動者須保證其所有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不完整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得獎者將公布於本活動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eyeNTHU/)。
- 所有獎項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得獎者並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 主辦單位將以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請於105年7月31日前與主辦單位確認回覆,若逾期未回覆,主辦單位取消其得獎資格,並逕行抽出遞補之得獎者,原得獎者不得異議。
- 獎項寄送地點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綠島、蘭嶼)地區,若得獎者之寄送地址不在前述地區時,請另洽主辦單位辦理,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國外地區之事宜,逾期未領取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權利。
- 所有獎項將由活動主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資料無誤後,統一寄送,並依相關稅務規定由得獎人繳稅填妥收據辦理之。
- 凡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一切注意事項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其產生損害,請求參加者賠償。
- 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改,以最新公告為主,不另通知;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